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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本公司係依據本使用條款,提供全社群媒體直播購物小幫手網站之各項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予網站使用者。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本公司將依本使用條款、中華民國法令、及網際路使用規則或慣例對您提供本服務,但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

二、個人資料之保護
本公司將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以及本網站之「隱私權政策」保護您所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依據「隱私權政策」進行您所提供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本公司關係企業內部之利用。

三、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使用者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使用者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使用者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四、服務之中止
本公司保證將以符當下一般可合理期待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本網站之正常運作。惟以下事件發生時,本公司有權暫停、中止或拒絕提供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且不須事先通知您,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對因此造成您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

  1. 對本網站之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或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本公司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故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使用者有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約定條款之情形。
  5.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導致本服務之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不能正常運作時。
  6. 本網站出現誹謗、侮辱、人身攻擊,其他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或其他本公司認為有需要停止或中斷本服務的情形。
  7. 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公司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五、免責聲明
本網站僅依提供本服務當時之既有內容、功能及現狀提供您使用,除有明文約定者外,本公司或其合作夥伴不提供任何默示之擔保責任,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與其合作夥伴就您任何間接、附隨、衍生或懲罰性的損害,將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除本公司有明確標示外,均由本公司或其原權利人依法保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使用者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

七、您對本網站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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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損害賠償責任
若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或網站使用條款約定,致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履行輔助人因此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程序進行所支出之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時,將由您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並支付相關費用。

九、一般條款

  1. 本使用約定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
  2. 本使用約定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所有與本使用約定條款或本網站有關之爭議,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適用之,並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 本公司或其合作夥伴未行使或執行本使用約定條款之任何權利或規定時,不得推定或視為放棄前開權利。
  4. 本使用約定條款之標題僅為方便而設,本身不具任何法律或契約效力。